本网讯(全媒体记者刘学文)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拥军崇军良好氛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》等有关规定,近日,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通知,自12月31日起,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凭本人优待证件,可在我市市域范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。
此次优待对象为全国范围内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、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》的人员。优待对象凭优待证,可免费乘坐我市行政区域内且属本市公交运营企业运营的1路、7路、8路、22路、4路、9路、11路、5路、10路、13路、6路、3路、12路等公交线路共45条。
优待对象乘坐公交车时,应主动出示优待证,经驾驶员核实无误后免费乘车。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对使用伪造、变造的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,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。
同时,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,为了让优待对象感受城市温度,提升出行满意度,新增公交线路及运营车次自动纳入免费范围。
来源:鄂州政府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