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子晚报网3月16日讯(通讯员 苏侻奕 记者 董婉愉)18日起,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江苏苏州市,可以免费乘公交和游园。记者今天从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,《关于印发苏州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免费游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》及《实施细则》已正式印发,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免费游园有关事项予以明确。
相关证件
苏州市发布的《通知》明确:2023年3月18日起,全国范围内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、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》的人员(以下简称优待对象),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公交(不含预付费定制公交及长途客运等)、地铁、有轨电车;免费参观游览国有博物馆、纪念馆、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、展览馆、名胜古迹、景区。
据介绍,优待对象主动出示优待证,经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后,免费乘坐公交及有轨电车,通过地铁站内人工通道进、出站,免费乘坐苏州轨道交通。在免费游园方面,优待对象可通过“苏州园林旅游”“君到苏州”或各优待景区官方平台等提前预约,预约成功后,按照预约时段至景区,出示与本人身份信息匹配的优待证和身份证入园。
免费游览优待景区包括景区白天首道门票费用,园中园、园内导游讲解服务、停车、游船及休闲娱乐等园内收费及夜游项目不在免费范围。需要提醒的是,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优待对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游园时要遵守相关规定,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,文明有序出行。尚未办理优待证的优待对象,可向户籍地乡镇(街道)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。不在户籍地常住的,可向常住地乡镇(街道)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。
来源:扬子晚报